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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天津自贸试验区海外工程投资服务中心的批复
索引号: 7194-10806-2022-00011
发布机构: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文  号: 津自贸函〔2022〕4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12-05
发文日期: 2022-12-07
有效性: 有效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申请设立天津自贸试验区海外工程投资服务中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港(东疆)片区设立天津自贸试验区海外工程投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搭建海外工程投资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高水平的海外工程投资服务,推动中国的产品和标准走出去。

二、服务中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自贸试验区开放创新的决策部署,发挥自贸创新优势,探索建立高效便捷的海外工程投资政策服务体系,进一步支持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吸引工程建设重点龙头企业集聚。充分发挥天津自贸试验区创新试验田的作用,结合企业需求推动创新政策探索,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进行复制推广。

三、服务中心要全力推动落实建设方案,全面把握总体目标,围绕海外工程跨境投融资、海外工程设计施工、海外工程贸易结算、海外工程物流通关四大功能,不断增强中心的服务功能,完善配套服务手册,持续提升海外工程投资服务水平,打造海外工程政策创新的战略高地。以海外工程投资服务中心为平台,支持海外工程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参与国际合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自贸试验区外资外贸创新发展,支持中国的装备、材料、技术和标准走出去。

四、服务中心所在片区要确保海外工程投资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自贸试验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的支持指导和协调推进;各片区及联动创新区要积极引导企业利用服务中心的政策、功能和资源,充分发挥平台服务企业的作用。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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