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定位要求,努力把天津自贸试验区建成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更好服务国家战略,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天津自贸试验区推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八条举措:
一是增强天津口岸功能提高区域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创新措施在京津冀区域的复制,进一步提升京津冀通关一体化平台办理通关业务的便利化服务水平,高标准建设好京冀“无水港”,对京冀两地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专属物流园区提供支持,促进区域企业发展国际贸易。
二是复制推广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模式。提升现有保税展示交易模式试点项目运营水平,在总结经验基础上,积极向北京市、河北省复制推广,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该模式拓展消费市场。
三是支持企业利用自贸账户开展境内外融资。支持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为京津冀企业开设自贸账户,支持京津冀企业利用自贸账户开展境内外融资、境外证券投资等先行先试创新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依托自贸账户探索更多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相适应的创新产品和管理模式,为区域内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四是发挥融资租赁优势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用好天津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业集聚发展的优势,依托中国天津租赁平台、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等独有优势资源,加强与京津冀企业融资租赁需求的对接,拓展区域融资渠道,助推区域企业转型升级。
五是为企业“走出去”搭建高水平服务平台。加快构建集金融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人才智力服务等于一体的对外投资合作综合服务平台,组建“走出去”服务大联盟,促进区域内有条件企业加快“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六是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对比互补试验。发挥自贸试验区和综合试点的各自优势,交流、借鉴、推广在制度创新方面的成果,及时总结评估改革经验,率先在京津冀复制推广,并为全国的改革创新作出示范。
七是支持河北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园区。积极促进河北省设立自贸试验区或天津自贸试验区在河北省增设片区的工作及进展,着力对接好河北省有关自贸试验区培训、交流、考察等方面的需求,努力为河北省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起草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
八是增加信息沟通加强人员往来共享改革红利。建立三地商务部门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定期沟通机制,促进三地共享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支持京冀商务部门派员到天津自贸试验区挂职。共同推动三地经济与国际通行投资经贸规则接轨进程。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