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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天津自贸试验区跨境投融资综合服务中心的批复
索引号: 7194-10806-2022-00012
发布机构: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文  号: 津自贸函〔2022〕3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12-05
发文日期: 2022-12-07
有效性: 有效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申请设立天津自贸试验区跨境投融资综合服务中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设立天津自贸试验区跨境投融资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搭建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的跨境投融资平台,服务天津自贸试验区企业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二、服务中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自贸试验区开放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投资便利化。要立足于区域功能定位和实体产业基础,大胆开展更有力度的开放突破和更大程度的风险压力测试,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服务中心要全力推动落实建设方案,不断完善服务指引手册,全面把握总体目标,依托完备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机制,高标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围绕政策、功能、产业、服务、载体等重点环节,着力推动政府服务、市场服务和资金服务集成式创新,为企业提供高水平的跨境投融资服务。要创新支持跨境投资自由化和跨境融资便利化,支持自贸金融政策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和再创新,提升跨境投融资司法保障水平。建立“银行+政府+中介”联合服务机制,着力提升跨境投融资服务水平,常态化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跨境投融资政务服务。

四、服务中心所在片区要确保跨境投融资综合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自贸试验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的支持指导和协调推进;各片区及联动创新区要积极引导企业利用服务中心的政策、功能和资源,充分发挥平台服务企业的作用。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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