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自贸试验区企业数据跨境流动更加便利,依据《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版)》,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商务局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盛长琳 022-6670768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