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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加挂牌子,主要履行下列职能:

(一)推动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和创新措施;

(二)组织研究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开展自贸试验区新兴产业、前沿产业的业态培育和创新服务;

(四)总结评估自贸试验区形成的改革创新经验,提出可复制、可推广创新成果建议;

(五)协调、研究和解决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和产业培育中的难点和问题;

(六)组织推介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政策和产业培育成果,发布自贸试验区重要信息;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委会下设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以下简称“创新发展局”)。管委会办公室是管委会的办事机构,现有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综合室、战略发展室、运行促进室和区域协调室。管委会办公室发挥枢纽、平台和窗口作用,负责管委会日常行政事务及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流程中组织初始评判、运用成果实施、应用价值评价、成果复制推广共4个环节工作。创新发展局是专司制度创新的法定机构,现设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法治促进中心、经贸规则研究中心、政策研究中心、金融发展中心、新经济促进中心和街镇园区产业政策实践中心。创新发展局发挥创新策划、统筹、推动作用,负责对外以管委会名义,开展争取政策、创新协调、产业培育等工作,负责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流程中企业需求调研、开展创新研究、向上争取政策、产业业态培育共4个环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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