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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租赁企业设立登记备案限时办结制度
天津自贸试验区可向全市复制推广的第一批试点经验 发布日期: 2016-06-20     

改革内容:

在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东疆片区实施租赁企业设立限时办结制度,将内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业务事项包括企业名称预核准、办理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等9项具体流程,明确办结时限为8个工作日;将外资租赁公司业务事项包括企业名称预核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初审等19项具体流程,明确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做法及成效:

按照《天津滨海新区东疆保税港区限时办理租赁企业设立登记备案服务试点办法》(津政办发〔2014〕99号),实施租赁企业限时办结制度,吸引了大量租赁业企业集聚入区发展。截至2015年底,天津港片区累计注册租赁公司1449家,租赁资产总额约占全国租赁资产总量的10%,成为全国租赁资产最集中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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