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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在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建设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的批复
索引号: 91-10806-2021-00006
发布机构: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文  号: 津自贸函〔2021〕1号
主题分类: 科技工业信息化,科技
成文日期: 2021-04-26
发文日期: 2021-05-10
有效性: 有效

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

你们关于建设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建设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探索开展数据产业化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

二、试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切实用好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大数据“国家队”品牌和独立第三方机构属性优势,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在数据跨境流动、数据开发应用和商品化、数据产业生态建设等方面,推进技术标准、服务模式、监管制度、产业业态创新,打造数据政策与产业创新的“样板间”,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营商环境优化。

三、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要尽快组织编制联动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定位、重点任务和保障机制,在充分论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要深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打造覆盖数据存储、托管、计算、监管、运营、投资等全流程、全链条的专业化团队,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管理运行模式。要定期对试点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努力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案例,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以下简称“自贸区创新发展局”)、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管理局要加强对联动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支持指导和协调推进,及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根据试点需要组织制定出台相关支持措施,确保试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滨海新区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积极支持试点开展。

五、需要协调天津市相关部门支持的事项,可报请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贸区管委会”)协调推进。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和自贸区创新发展局要及时向自贸区管委会请示报告。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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