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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体制机制创新情况——天津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新闻发布会(2020年1月9日)
发布日期: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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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体制机制

    创新情况发布稿

    滨海新区区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杨茂荣

    (2020年1月9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天津自贸试验区的关心支持!下面,我就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体制机制创新情况作简要介绍。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赋予天津的重要使命和战略任务。天津自贸试验区作为全国北方第一个自贸试验区,设立近5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在为国家试制度、为区域谋发展中探索新路径,创造新经验。截至目前,128项深改任务完成123项,形成55项全国性创新成果,累计27项创新试点经验和实践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账户政策落地实施,推出100条天津首创、天津特色的创新举措,改革开放红利持续释放。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国际化视野和颠覆性思维统筹谋划改革创新,高水平推进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继实施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与新区政府合署办公、实现制度创新与发展需求紧密衔接后,出台了《关于推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就是要建立健全更具竞争力的管理运行模式,加快制度、政策、功能、产业创新升级,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形成若干领域全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更好地服务国家改革开放总体战略布局。

    这次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体制机制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设立专司制度创新的法定机构。在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设立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作为以企业法人登记、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法定机构,推行全员聘任和岗位绩效工资体系。创新发展局专司自贸试验区制度政策研究,围绕重大战略、重要政策发展前沿,有针对性地提出创新建议和改革方案,推动自贸试验区功能开发和新兴产业培育等市场化服务。

    二是实现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与滨海新区发展改革委合署办公。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不再作为区政府的独立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各部门一体化的政策创新协作机制。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继续作为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执行机构,对接区各部门、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局,组织协调创新经验总结评估、复制推广、合作交流等。

    三是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作用。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分别加挂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局牌子,充实机构人员力量,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和开发区的制度叠加优势,研究制定与自贸试验区政策相衔接的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推动制度、政策、功能和产业创新发展。

    自去年《意见》出台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们立即启动相关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设立法定机构工作全面启动。区委深改委已审议通过了设立天津自贸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的实施方案,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天津自贸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体制创新的决定也将于近期颁布。同时,启动了创新发展局3名副职选聘工作,共有113名国内外高水平人才报名竞聘(其中,硕士以上学历87名,占近8成;来自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多个省市的优秀人才61名,占54%;70后、80后成为本次报考的主力军,占85%),中层干部公开选聘工作正在抓紧筹备。

    二是自贸区管委会办公室与区发展改革委合署办公加快推进。2019年12月24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与滨海新区发展改革委合署办公的三定方案正式印发。

    三是片区组织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已于去年完成了法定机构改革,成立了专职自贸工作部门,落实了8-12人的编制,为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更好服务企业充实了力量。

    从目前进度看,2月底之前各项改革工作将全部到位。我们将以此次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打造更高能级的对外开放平台。滨海新区也将牢牢把握新的历史性窗口期,保持战略定力,抢抓战略机遇,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一基地三区”中发挥重要引擎作用,在“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在日益激烈的区域竞争中实现滨海突围、滨海突破。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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