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海关总署批复,天津自贸试验区机场片区企业——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油工程”)成为全国首家获准开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试点业务的企业。
据了解,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是海关总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加工贸易监管的一项创新举措,旨在适应不断壮大后的外向型企业跨地区、跨关区集团化运作模式的需要,解决长期困扰企业的跨关区保税货物存放及流转难题,在生产、研发、检测维修环节可以实现用保税货物在集团内自由流转,为企业节省大量仓储、流转及财务成本。
海油工程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公司旗下的专业工程公司,于2005年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是天津海关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据悉,海油工程主要进口物资为大型电仪设备、钢材、电缆等,成品为FPSO(浮式储油轮)及FPSO的上部模块、冶炼工厂生产模块、采油平台、导管架、浮筒等,成品出口到巴西、澳大利亚、印度、荷兰、泰国、卡塔尔、文莱等国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背景下,海油工程本埠与外埠公司将视为整体的“海油工程集团”,公司总部与分子公司内部间的保税货物流转将不按“外发”处理,公司国际项目加工贸易保税物资集团内流转将可以免除担保,进而降低经营成本。
天津港保税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油工程作为我国海洋油气工程领域的领军企业,多年来为我国海洋工程产业发展和天津经济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进出口规模在津常年名列前茅。此次成功获得该试点资格,不仅为海油工程单体项目节约相关费用近千万元,同时解决了其外发加工的难题,在提振海油工程海外项目谈判信心的同时,推动天津港保税区乃至天津市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从而全面促进贸易加速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