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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制度创新“试验田”,天津自贸区探索建设“自贸特色”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发布日期: 2020-11-24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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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工作近期动作频繁。

    据《天津日报》报道,11月11日,全国500多位企业家代表受邀参加“天津2020·中国企业家大会”。会上,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表示,要真心真诚服务企业,倾心倾力改善营商环境。

    翌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网在同一天公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两份文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36条”,涉及深入实施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持续优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外资外贸企业经营环境、积极打造促进就业创业招商引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6个方面。

    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18-2019年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天津连续两年成为排名最高的北方城市(除北上广深)。这表明,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天津已有良好基础。

    作为天津市的重点发展区域,挂牌运行五年的天津自贸试验区已探索出一条独特的营商环境优化路径,并继续发挥国家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提出“探索建立具有自贸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

    今年7月,中山大学自贸试验区综合研究院发布了《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蓝皮书(2019-2020)》,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总体排名”中,天津自贸试验区在全国省级自贸试验区排名中,仅次于上海。

    在另一项针对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片区营商环境的评估报告中,第三方独立机构“零点智库”根据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公布的各经济体得分及排名,参照世界银行计分规则,对中心商务片区10项指标进行模拟打分与排名。结果显示,营商环境总体得分为77.2分,与京、沪同属第一梯队。此外,营商环境呈现动态上升趋势:该评估机构发布的调查问卷还显示,域内70%的企业认为中心商务片区近一年来营商环境有改善,39%的受访企业认为改善明显。

    良好的市场主体反馈,受惠于各片区结合自身定位和差异化现状实施的营商环境优化细则。

    承担重点发展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功能的东疆片区,在集成申报标准化、文件共享化、审核智能化和授权一次性4项措施的加持下,已经实现了企业开办“不见面”、“零接触”的“秒批”。针对融资租赁产业这一“金字招牌”,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以“专家+管家”的服务模式,持续不断加大融资租赁产业和政策创新力度,发布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指数,成立租赁(人才)联盟,推动租赁业高质量发展。另一边,中心商务片区则将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在服务企业的具体工作中。该片区所在功能区管委会副主任金香花表示:“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其优劣直接影响着经济活力的大小、招商引资的多寡,最终对企业发展、财税收入、社会就业等产生重要影响。”对此,中心商务片区建立起“建立企业服务工作2.0版”工作机制,围绕企业前中后期全生命周期,提供精准服务。澎湃新闻获取到的一份工作总结显示,中心商务片区的企业服务已经细化到水电配套、大货车停车等具体运营事项。

    第三方独立机构“零点智库”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过55%的受访企业表示,落户天津自贸试验区主要考虑的因素是政府的服务态度和效率,政务服务已成为企业投资经营的重要影响因素。面对市场主体的关切,自贸试验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实施经营许可“证照分离”、电子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管理等尝试,使企业“不折腾”、“不跑腿”甚至“零接触”完成审批工作。2019年5月,自贸试验区机场片区所在的天津港保税区发布《关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落实承诺制审批的公告》,明确简单装修装饰工程建设单位可用《承诺书》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办施工许可,以承诺制改革切实解决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办证难题,率先在全国开启了“承诺制”审批机制尝试。基于当年6月印发的《天津港保税区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实现了在该片区内行政许可事项“全承诺、无审批、签字即办结”的模式,属全国首创。2019年9月,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将天津港保税区列入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着眼于环评领域,自贸试验区机场片区陆续发布了汽车维修场所、输变电工程、机加工、专业实验室、锅炉等5类自身特色项目的告知承诺书,取代行政审批。

    “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是天津自贸试验区提出的目标。澎湃新闻注意到,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天津市委常委、天津自贸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连茂君调研自贸试验区多次提到,改善营商环境应从“只说Yes,不说No”等具体工作机制做起。与此同时,机场片区所在的天津港保税区等多区域已出台了《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受理窗口不说NO”工作制度》,将该理念以工作制度形式确认,此项规定对尚未明确的营商领域、企业需求提供了包容接纳的机会。由此看来,主动“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不仅是发展目标,更是天津自贸试验区已然在遵循的具体路径。

    “自贸特色”不仅仅是“天津特色”

    在2019年9月实施的《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提出:“市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状况测评。”天津自贸试验区也随之提出“探索建立具有自贸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在已有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中国特色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等国内外多个评价体系已构建的前提下,天津自贸试验区为何仍要研究具备自贸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教授张慧颖曾撰文指出,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有利于以评价机制激发各级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政策的动力和活力,从而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彻底解决政策执行的“中温下冷”问题。

    中山大学自贸试验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副研究员史欣向向澎湃新闻表示:“各地发布具有自身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促进当地政府思考如何差异化地发挥自身优势。另外,各地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表明政府的评价指挥棒逐渐从‘GDP竞标赛’向更全面的高质量发展导向转换,是一个好的倾向。”

    在国务院已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对此也有了相关解释,《条例》第八条指出,“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一言概之,即基于自身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相辅相成的促进作用。

    在国内,地方依据自身特色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已有先例。澎湃新闻梳理发现,上海、江西、山东、河北、海南、浙江等地已经先期尝试,其中山东、江西两省已经出台了本地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在自贸试验区方面,《浙江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特色指标体系》已在去年和今年连续两年发布,是较早具备“自贸特色”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该体系的“特色”均来源于该地独特的产业场景:大宗散货跨境贸易、跨境资金结算、外籍人员服务等3项特色指标,船用燃料油加注、外轮供应便利度、船舶通关便利度等3项创新指标,及制度创新成果1项观察指标。指标推出一年多以来,舟山港船舶进出境申报数据项减少2/3,浙江自贸试验区2019年油品贸易额超过3200亿元。这表明,具备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既对本地营商环境优化起到了督促作用,更在根本上助力发展程度提升。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天津自贸试验区提出的“探索建立具有自贸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在措辞中将重点置于“自贸特色”,而不仅仅强调“天津特色”。出发点依然是“可推广、可复制”,继续发挥国家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

    今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而在9月,自贸试验区“家族”再添北京、湖南、安徽三名新成员,自贸试验区总数增至21个,以自由贸易港为引领的“雁阵格局”基本形成。对此,中山大学自贸试验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副研究员史欣向认为:“正是以天津自贸试验区为代表的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所积累的经验,为新阶段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借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推动制度集成创新,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其中,制度集成创新就是从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面临的‘碎片化’问题中总结、归纳经验。”

    佐证专家观点的是“试验田”的产出成果:2020年7月,国务院发布自贸试验区第六批共37项全国复制推广试点经验,天津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汽车出口”业务创新、货物贸易“一保多用”管理模式等10项经验入选,入选数量最多。

    “自贸特色”不仅仅是“天津特色”,还体现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在协同发展的自身定位上。近期发布的“天津优化营商环境36条”中,明确提出“天津市港口统一收费管理服务平台与中国(北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链接,方便北京企业申请支持港口优化营商环境资金补助。落实京津冀三地职称证书互认协议,对京冀两地颁发的职称证书予以认可。”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探索拓展至协同发展地区,并以制度形式确立,天津又一次在全国率先开展试验了。

    “具有自贸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怎么建?

    今年9月,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唐中赋向媒体表示:“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告知了发展指标体系,要紧扣促进新动能引育和高质量发展的主责主业,对标国际一流自贸易区,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在指标框架方面,唐中赋也透露了初步构想,即“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考核体系”四个方面。

    国内较早具备“自贸特色”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浙江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特色指标体系》的探索构建过程,或许可以为天津提供经验。据“浙江网”报道,在2019年首次制订营商环境特色指标体系时,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公司,建立了涵盖自贸试验区实际特色的35项营商环境评价具体指标,对接上海自贸试验区综合协调局和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并深入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调研、座谈,征求意见,最终确认具体方案。

    一位参与《浙江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特色指标体系》制订的管委会综合协调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明确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跟踪结果,关键要让各项指标落地见效。”今年9月,浙江自贸试验区新发布了《营商环境特色指标体系(2020年版)》,澎湃新闻对比发现,相较于此前版本,新版本新整合出“油气全产业链投资经营、锚地综合海事服务、公共设施和服务”等全新指标。浙江的探索经验也表明,具有自贸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并非“一本万利”,而是不断调整的动态提升。

    澎湃新闻从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获悉,推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建设工作已具体开展,自贸试验区内各管理部门已组织开展数据搜集整理,为科学、及时、准确反映天津自贸试验区整体及三个片区的经济运行状况,并为指标制定提供依据。近期,天津自贸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副局长曹正清带队到中山大学自贸试验区综合研究院调研,围绕天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标体系建设进行了探讨。此外,曹正清副局长还带队与普华永道、毕马威、零点智库等世界知名咨询机构进行了接洽,就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评估及优化提升进行深入交流。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教授张慧颖认为,建立和完善先进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在具体实施中应注重以下四点:第一,建立以第三方机构和企业为主体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第二,从微观的、务实的视角出发,指标应围绕创业阶段、获得场地、获得融资、日常运营和在安全等关乎企业发展的重要维度展开;第三,吸取各地先进经验,设计符合天津实际情况的评估标准;第四,使用标准化案例,侧重对律师、法官、建筑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问卷调查。

    日前发布的《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重申了自贸试验区战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地位,具体提出“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在营商环境方面,应“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无疑,天津自贸试验区所肩负国家制度创新“试验田”功能将长期保持。

    中山大学自贸试验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副研究员史欣向表示,全国各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在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政府职能转变、金融改革创新及法治化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胆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制度创新经验,一方面这些制度创新都是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是地方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的改革创新,对地方经济的推动是成效显著。自贸试验区作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在当前及今后长期时间,都将是我国最重要的功能性开放平台之一,在推动构建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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