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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首次按照最新国际标准公布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发布日期: 2015-03-17      来源: 外汇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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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5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新增公布中国货物贸易月度数据,与服务贸易共同组成完整的国际收支口径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且编制原则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转换为《国际收支与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与之前相比,第六版口径有三项主要变化:一是加工贸易从货物贸易调整至服务贸易;二是转手买卖从服务贸易调整至货物贸易;三是新版表式中借方用负值表示,服务贸易分类和细项名称略有调整。此外,月度服务贸易历史数据不再追溯调整。

    按人民币计价,2015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2,949亿元,支出10,315亿元,顺差2,63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737亿元,支出8,066亿元,顺差3,670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12亿元,支出2,249亿元,逆差1,037亿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113亿美元,支出1,684亿美元,顺差43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916亿美元,支出1,316亿美元,顺差59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98亿美元,支出367亿美元,逆差169亿美元。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人民币元
    项目2015.12015.1-1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633

    12,949

    -10,315

    2,633

    12,949

    -10,315

    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670

    11,737

    -8,066

    3,670

    11,737

    -8,066

    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037

    1,212

    -2,249

    -1,037

    1,212

    -2,249

    1.加工服务差额

    贷方

    借方

    112

    113

    -1

    112

    113

    -1

    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贷方

    借方

    11

    15

    -4

    11

    15

    -4

    3.运输差额

    贷方

    借方

    -229

    198

    -427

    -229

    198

    -427

    4.旅行差额

    贷方

    借方

    -967

    280

    -1,246

    -967

    280

    -1,246

    5.建设差额

    贷方

    借方

    30

    101

    -71

    30

    101

    -71

    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贷方

    借方

    -15

    19

    -34

    -15

    19

    -34

    7.金融服务差额

    贷方

    借方

    -116

    16

    -132

    -116

    16

    -132

    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贷方

    借方

    -64

    国家相关部委
    自贸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兄弟自贸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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