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试验区发布实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企业新规
发布日期:
2015-05-08
来源:
渤海早报
作者:
刘长海
记者昨日从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了解到,《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日前发布实施,今后将进一步扩大建筑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企业有章可循。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今后外国投资者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从事设计活动,以及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应当办理外商投资备案及企业登记手续,并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此外,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其中,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的为天津市提供设计服务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首次申请建设工程设计资质时,不考核外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
今后,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项目,其中,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的外资建筑业企业承揽天津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