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自贸要闻
申报平行进口汽车试点 需报“三包”和质保方案
发布日期: 2015-06-09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日前,滨海新区商务委就申报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要件进行公布。试点企业除了具备一定“身家”外,申报要件强调关注企业售后服务,“三包”、质保、维修、召回、服务网点等一个都不能少。

    从新区商务委了解到,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除了要具备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或企业投资方上一财务年度汽车销售额不少于2亿元等准入条件外,还需要备齐9项试点企业申报要件。拟申请试点的企业备齐相关的申请材料后,于6月18日前,向注册地所属天津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的受理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经受理部门初审合格,滨海新区商务委将组织专家小组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市商务委、天津海关、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商务部备案。

    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申报要件

    1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申请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业绩、发展计划、申请事项及条件等内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的企业或企业投资方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固定资产或建立的风险保障机制相关证明文件。

    5《试点企业工作计划和制度建设方案》。

    6《试点企业“三包”和质保实施方案》。

    7《试点企业售后维修、召回及零配件供应解决方案》。

    8企业在全国的销售和服务网点明细、合作模式、规模及资质。

    9其他相关材料。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滨海新区商务委员会

    电话:65306378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贸易发展局

    电话:84906325 13752131919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

    电话:25605086

    -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13516102158

    国家相关部委
    自贸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兄弟自贸试验区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