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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区金融支持政策融资租赁专场培训会在津举办
发布日期: 201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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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1日,市金融局、人行天津分行、天津自贸区管委会、天津银监局、市商务委、市港澳办、市台办、滨海新区金融局等八部门联合举办天津自贸区金融支持政策培训会。参加培训的有来自天津自贸区的融资租赁企业,以及商业保理、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和港澳台企业代表220余人。

    本次培训专门针对融资租赁等业态,深入解读“人民银行金融支持天津自贸区政策”,即:“金改30条”。培训会上,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领导深入宣讲了天津自贸区“金改30条”的出台背景、政策概貌、适用范围;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跨境办和资本项目处负责人逐条解读了“人民银行金融支持政策”,其中涉及跨境人民币使用、外汇管理、租赁业务相关内容、关联政策、应用范围、应用形式和操作指南。为提升培训效果,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和恒生银行天津分行派员“现身说法”,分别介绍了专门针对融资租赁企业境外融资的金融产品创新案例。

    据市金融局介绍,以“金改30条”落地为标志,天津自贸区的金融改革创新开创了新的局面。基本形成了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扩大金融机构和业务开放、提升融资租赁业发展水平、推动京津冀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为重点的金融制度创新内容。截至去年底,总计有以银行、保险、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财务公司为代表的116家金融机构入驻自贸区,累计新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11000余个,外币账户1700余个,实现跨境收支280亿美元,结售汇120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达到720亿美元。

    参加培训的融资租赁企业代表纷纷表示,要把“金改30条”的“大红包”认真分解、仔细研读,把学习和实践更好地结合起来,在天津自贸区的金改政策沃土下,不断探索创新自贸区框架下的租赁业务模式,依托自贸区国家发展战略的大趋势,实现融资租赁企业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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