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国际贸易环境的改变,作为我国北方唯一自贸试验区,天津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体系建设、金融机构体系建设、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金融改革创新方面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2015年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金改30条”)。“金改30条”基本囊括了上海自贸试验区两批金融改革政策除国际金融中心相关政策之外的全部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了融资租赁、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的天津特色政策支持。随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于同年12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发布《关于印发〈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天津自贸试验区“金改30条”首个实施细则出台,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迈出关键一步。
为加快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2016年,天津金融确立推进政策落地和推广应用、深化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研究、强化金融创新政策宣传等三个目标。推进政策落地和推广应用方面,实施“金改30条”等政策制度,做好政策落实和应用推广,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集中集聚,不断发掘金融改革创新潜力,持续推进政策和体制机制再创新,努力推进天津自贸试验区成为金融开放高地、创新高地和服务高地。
深化金融创新研究方面,联合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等单位,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研究一批”原则,组织金融机构、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等智库开展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的前瞻性研究。健全完善自贸试验区有关金融政策,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出新的政策需求。建立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后评价机制,采取“压力测试”等手段检验金融改革创新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强化金融创新政策宣传方面,联合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等单位通过政策说明会、研讨会、路演推介等多种形式开展自贸试验区有关金融政策创新解读,使自贸试验区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加强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宣传,梳理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制度创新清单,发布金融创新案例,发挥政策的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