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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法庭审判白皮书综述
发布日期: 2016-11-14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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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标志着中国的自贸试验区建设已进入试点探索的新航程。天津作为我国北方首个国家批复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自去年4月挂牌以来,在全面探索深化改革新途径、新模式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目前,自贸试验区内的对外开放水平、贸易便利化水平、投资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现代化、国际化和法制化的营商环境日益完善,改革红利、开放红利和制度红利逐渐释放。

    作为自贸试验区内解决商事争端,提供多元化、便利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主体,天津自贸法庭自成立以来,坚持高标准起步,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自贸试验区发展,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类案件的审判工作。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天津自贸法庭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为企业服务、为政府做劲,很好地发挥了司法引领作用。



    数字篇
    推陈出新 先行先试保障司法前行



    改革创新需要制度铺垫,先行先试依赖司法力量保驾护航。
    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审判白皮书》,书中透露, 自2015年12月自贸试验区法庭挂牌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689件,审结案件460件,结案率为66.76%。
    从案件分布领域看,贸易类纠纷225件,占总量的33%;金融类纠纷222件,占32%;房地产纠纷103件,占15%;知识产权纠纷51件,占7%,以上四类案件占总量的87%。按区域划分,收案中涉及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企业266件,涉及天津机场片区(空港)企业343件,涉及天津港片区(东疆企业)80件。
    从结案方式看,判决结案200件,占43.48%;调解结案120件、撤诉结案117件,调撤率51.52%,移送结案17件,裁定驳回6件。
    从诉讼地位看,作为原告的计103家涉案337件,其中外资企业28家,占涉案原告企业的27.2%;作为被告的计188家涉案338件,其中外资企业27家,占涉案被告企业的14.4%。
    从注册资本看,103家涉案原告企业中,注册资本在亿元以上的42家,占40.8%;188家涉案被告企业中,注册资本在亿元以上的51家,占27.1%。
    从行业分类看,103家涉案原告企业中,从事金融业的计22家涉案211件,从事批发零售业的计40家涉案67件;188家涉案被告企业中,从事批发零售业的89家涉案134件,从事建筑业的17家涉案38件,从事房地产的12家涉案41件。


    从资金来源看,自贸试验区企业作为原告的337件案件中,245件为内资法人,34件为外商独资法人,57件为中外合资法人;自贸试验区企业作为被告的338件案件中,298件为内资法人,21件为外商独资法人,16件为中外合资法人。

    自贸试验区法庭的案件受理呈现以下7大特点:


    一是案件辐射面大,涉案主体多元化,域外特征明显;二是案件类型多,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领域广;三是案件标的额相对较大,涉诉领域相对集中;四是涉诉企业规模在案件中分布明显;五是融资领域案件突出;六是涉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占知识产权案件比重较高,涉及音像制品的版权纠纷较多;七是区位优势提升引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集中诉讼。



    举措篇
    多措并举 为自贸试验区开放创新提供司法保障



    司法理念上强化与时俱进。自贸法庭成立前,就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研成熟自贸试验区的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情况,剖析预研机关案件和法律问题,不断树立与自贸试验区法律政策相适应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理念,制定出台了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27条针对性意见。
    案件审判上追求优质高效。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的审判模式,建立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贸易买卖、建筑工程、公司股权和知识产权专业合议庭,集中审理具有同类特点规律的疑难复杂和典型性示范性导向性强的案件。同时,打造精干过硬的法官智库,确保以强大的审判专家队伍应对化解审判难题,通过外部专家建议和专家陪审的智力引入机制,满足案件审判需要。在提升案件效率上,强化繁简分流机制,试行新的审判单元,大大提升庭审工作效率,2016年上半年,案件平均审限为51.5天。
    职能拓展上实行多措并举。深入开展走访问需活动,组织人员上门听取管理机构、行业组织、域内企业等主体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跟进完善服务举措。建立自贸试验区企业诉讼档案,对企业参与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有效跟踪,对其基本信息、涉诉原因、法律文书,以及后续裁判文书生效、执行情况全面跟踪覆盖。完善问题发现研判反馈机制,注重从案件审理中发现规则缺陷、管理漏洞等方面的问题,以适当形式反馈有关方面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服务篇
    解放思想 服务效率再上新台阶



    天津自贸试验区自设立以来,随着企业增加,市场活跃,国际投资、贸易交易量提升,一些新型、疑难、独特的案件逐渐增多,对司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挑战。为此,天津自贸试验区法庭不断解放思想、迎难而上,在司法服务的细节、品质和特色上下功夫,为群众分忧,为企业解难,充分展示了公开公正、规范文明、开放自信的司法形象。
    据悉,天津自贸试验区法庭配有230平米的诉服大厅,建有国内最先进的3.0版数字化审判法庭3个,配有双语庭审自助系统,实现了庭审音视频直播、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笔录同步呈现、在线远程质证、证据规则和法律法规当庭查询等功能,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并与有关方面建立了“涉自贸试验区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力求在遵循合法、自愿、公平、保密、高效、经济的原则下,为域内商事活动参与者提供多元化、便利化的纠纷解决方式。
    另一方面,天津自贸试验区法庭根据国家司法改革的新方向和新要求,率先建立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的“1+1+1”审判新模式,使法官从以往繁杂的事务工作中解脱,集中主要精力审理案件。同时,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按照权责相统一的原则,明确了主审法官、合议庭及其成员的办案责任与免责条件,完善内部制约监督,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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