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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商务区发布促进商业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 2017-09-01      来源: 津滨网      作者: 战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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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中心商务区对外发布《促进商业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以建立健全中心商务区商业发展机制,提升商业项目入驻率,增强区域活力,同时发挥人才杠杆作用,加速区域发展。

    据介绍,该扶持政策依据一般商业运营所需的扶持需求,将补贴内容分为运营企业补贴、商户补贴及商户从业人员补贴。运营企业补贴主要用于扶持区域内运营企业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及招商推广,以达到增强区域品牌推广的目的;商户补贴主要用于吸引优质商户进驻,以达到完善区域基础配套,丰富区域商业业态的目的。商户补贴包括商户租金补贴、商户装修补贴、规模商户招商奖励;其中,商户租金补贴主要用于补贴商户租赁商业物业的费用;商户装修补贴主要用于补贴商户的基础装修费用,不包含家具、设备等购置费用;规模商户招商奖励主要用于吸引使用商业面积较大、聚客能力较强的规模商户进驻,带动相关业态发展,提高商业物业去化速度。据了解,该政策将根据运营企业申报的商业物业建筑面积确定运营企业补贴标准,运营企业补贴资金按30%、20%、30%、20%分四次兑付。

    据了解,商户补贴业态为酒店、餐饮、基础配套、休闲娱乐、零售、文化创意及高端品牌七大类。根据商户的经营面积给予相应的租金补贴、装修补贴和规模商户招商奖励。商户补贴以运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请,申请条件为商户在中心商务区注册经营,且与运营企业签订的租期至少3年。

    此外,扶持区域内的商户从业人员根据相应认定条件,可享受相对应的人才奖励、住房补贴及落户优惠政策。对于经中心商务区管委会认定的外来中高级商户从业人员,可选择免费入住由中心商务区管委会提供的人才公寓,补贴周期24个月,因入住产生的物业费及能源费由企业或个人承担。对经中心商务区管委会认定的外来中高级商户从业人员,未入住免费公寓的,可按照《中心商务区房租补贴管理办法》补贴标准享受房租补贴,补贴周期24个月。外来中高级商户从业人员住房补贴申请总名额不得超过商户员工总人数的10%。对区域内外来普通商户从业人员,可享受每月500元的住房补贴,补贴周期24个月。外来普通商户从业人员住房补贴申请总名额不超过企业员工总人数的20%。

    中心商务区商业局负责人郑长云表示,中心商务区将在2018年底实现生活基础设施的全面覆盖,到2020年将实现基本生活基础设施和特色商业的“双翼齐飞”。基于这个目标,中心商务区出台了《促进商业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着力为区内居民打造10分钟生活基础服务圈、15分钟餐饮圈。其中,该扶持政策对餐饮业支持力度最大。她透露,目前响螺湾正在引进北京南锣鼓巷的餐饮企业,“未来不必去北京就能享受到那里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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