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启动实施“多证合一”
发布日期:
2017-09-27
来源:
滨海时报
作者:
张广艳
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委获悉,《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多证合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日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执行,这标志着本市全面启动实施“多证合一”工作。
据悉,市市场监管委在本市已实施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刻制公章备案已并入的基础上,按照便捷高效、积极稳妥、互联共享的原则,首批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市旅游局发放的《旅行社分社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市民委发放的《清真标志牌及清真食品备案证》,市市场监管委发放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放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表》5个部门的9个涉企备案事项与营业执照合并登记。
据了解,“多证合一”工作采取“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市、区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一口受理、一口发照。市市场监管委将采集市场主体登记基础信息和个性化数据,按需求精准推送给相关备案登记部门,用数据串联各审批部门。重复信息不再采集,能通过网络核验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