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自贸要闻
今起京津冀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
发布日期: 2017-12-28      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 赵荣君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记者从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获悉,自2017年12月28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将联动实施部分国家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届时,来自全球53个国家,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外国人,可选择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口岸、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口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口岸、北京铁路西客站口岸、河北石家庄国际机场口岸、河北秦皇岛海港口岸中的任一口岸入境或者出境,并可免办签证在京津冀行政区域内停留144小时。

    据介绍,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指在国务院批准的口岸,对部分国家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外国人,实行过境免办签证政策。

    市公安出入境局提醒过境免签旅客,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入境后,应随身携带护照等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按照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规定,旅客在京津冀行政区域内停留不能超过144小时,不能超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行政区域活动,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需停留超过144小时的,或者超出京津冀行政区域活动的,须到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签证证件。未办妥相应签证情况下,停留超过144小时的,超出京津冀行政区域活动的,或者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铁路西客站、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天津国际邮轮母港、河北石家庄国际机场、河北秦皇岛海港以外口岸出境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边防检查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

    国家相关部委
    自贸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兄弟自贸试验区
    重点链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官网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