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丽质的苏杭平时一直用进口化妆品,为了买到国外化妆品新品,她一般都是托朋友从国外购买邮寄回来。本市新推出的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企业只需通过全国统一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办理备案手续,取得备案凭证后就可以开展进口贸易,国外新品在国内同步上市不再是什么难事。听到这个消息,苏杭觉得赶上了折上折的大优惠。她说:“如果在本市可以同步买到国外化妆品新品,那真是太方便了!”
天津自贸试验区试点推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一直是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归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批,并首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将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今年3月初,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在更大范围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要求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止,凡自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口岸进口,且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该自贸试验区内的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现行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正式授权本市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今年4月9日发布了《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本市正式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企业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22-66897875)受理窗口办理。
国外新品在国内同步上市不再是什么难事
产品备案后,境内责任人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备案系统生成的备案凭证,至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口相关手续,并从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口岸进口相应产品。审批改备案,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对进口产品加强监督检查和抽验,保证了公众使用安全。
在本市自贸试验区试点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给企业吃了定心丸。施德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梁祺兴奋地告诉记者:“为了给消费者提供国外同步的化妆品新品,我们进口的化妆品品牌推出新品时,公司总想要第一时间引入国内。事权下放前,全国各地进口化妆品企业都要跑到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去办手续,申报材料齐全正确的话,一般也要3个月左右才能完成。事权下放后,我们在当地通过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网络系统申报电子资料,1天就能完成,大大缩减了路途奔波和审批时间,给企业带来极大便利。国外新品在国内上市的时间将大幅缩短,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也更加明显。”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实施,对于本土化妆品企业修炼“内功”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将催生出更多内生动力。天津金士力佳友日化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吴晶晶表示:“竞争更能促进行业创新环境的改善,促进本土企业在新原料、新技术等方面的研发投入,让企业拥有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这些技术将成为未来日化行业划分势力范围的基本因素。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健康中国目标的深化,为了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未来10-20年本土日化行业除了会完成逆袭、超越外资品牌外,也可能迎来中国日化品牌国际化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