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1〕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创新开展保税再制造业务先行先试,近日,保税区出台《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汽车零部件保税维修再制造环境保护审批办法(试行)》,并成功应用。
全国首批试点
保税区天津百旭制造有限公司成为全国首批获得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和海关总署5部门批准同意,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进口汽车零部件保税再制造的企业。在项目落地过程中,按照上级要求,企业需对接审批局、自贸局、城环局、海关等多个部门办理手续,该项目和业态为国内首例,对相关办理事项流程等缺少参考。
自贸创新,明确审批办法
对项目落地环境保护审批中未有明确规定的,政务办为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提前介入,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利用自贸区先行先试优势,联合自贸局、城环局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汽车零部件保税维修再制造环境保护审批办法(试行)》,对环境保护审批、监管等过程进行明确,规范全流程环境保护管理。
由政务办牵头,梳理汽车零部件保税维修再制造项目落地全流程中需办理事项,指导企业利用现有“环保一件事”政策,多个审批事项集成办理,保障项目迅速落地。
服务延伸,一类事一站办
在审批事项集成办理的基础上,政务服务再延伸,由政务办将审批结果内部流转至自贸局、城环局、海关等各部门,无需企业重复提供。拓展增值服务渠道,协调各部门,协助企业完成运营中需满足的监管要求,实现“一类事一站办”。
应用效果
天津百旭制造有限公司已取得项目落地前的审批手续,负责人李总激动的表示:“没想到手续能这么快下来,我们加快建设,争取实现这项业务的全国首单!”
保税区政务办将持续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优势,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助力招商提质增效,实现创新实践与政务服务质效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