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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发布中英双语《海事海商纠纷诉讼管辖协议示范条款》
发布日期: 2025-06-16      来源: 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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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举办的第三届航运产业博览会上,天津海事法院正式发布中英双语版《海事海商纠纷诉讼管辖协议示范条款》,天津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福新在大会上发言,介绍了示范条款的背景、内容及意义。

    天津海事法院作为审理涉外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成立41年来锻造了一支懂外语、懂航运、懂法律的“三懂”人才队伍,积累了丰富审判经验,审理了许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越来越多的境内外当事人愿意选择天津海事法院管辖。为了进一步扩大海事司法影响力,方便当事人拟定规范的协议管辖条款,天津海事法院制作了《海事海商纠纷诉讼管辖协议示范条款》。

    示范条款根据纠纷类型及主体是否有涉外因素,分别提供了海商合同、涉财产权益海事侵权以及境外当事人之间的海事海商纠纷三种标准化模板。为帮助当事人准确理解、引用示范条款,本院还配套推出推荐文本和适用提示等内容,为当事人将示范条款纳入协议文本提供范例。上述材料均为中英双语版本,便于国内外当事人参考使用。示范条款及相关资料将在天津海事法院官方网站、天津市投资促进局官方公众号“投资天津”等官方媒体平台上发布。

    示范条款的推出,将有助于提升协议管辖内容的规范性、有效性,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天津海事法院将以本次示范条款发布为起点,持续完善配套机制,提高涉外海事海商审判服务能力,全力打造效率与公平并重的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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