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自贸要闻
中国经济时报丨“试政策、验做法、创成果” 自贸试验区以“小切口”实现“大突破”
发布日期: 2025-11-18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推动贸易创新发展,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并提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自贸试验区作为制度型开放的“试验田”,对于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期间,我国自贸试验区总数达到22个,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2024年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国的比重达到了24.3%,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更强劲。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10多年来,自贸试验区通过“试政策、验做法、创成果”的方式,遵循由点到面、由个别到一般、由特殊到普遍的渐进式改革路径,因地制宜积累经验,为后续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撑。这种以“小切口”实现“大突破”的改革模式,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了强劲动能。

    “试验田”打出“组合拳”

    “十四五”期间,我国将自贸试验区作为制度型开放的“试验田”,推出了一批标志性、开创性的举措,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示范性的成果。

    在过去的航运流程中,“船等证、证等人”的情景是常态,传统模式长期制约着效率。针对此,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瞄准船舶从“准入”到“入境”再到“作业”的全周期痛点,打出了一套“海陆空”联动的改革“组合拳”。

    在准入端做“减法”,实现“一船多证一次通办+不停航”。“过去一艘船投入运营,需要办理所有权登记、国籍证书、检验证书等7大类30多份证书,部门之间串联审批,全部办完要30多个工作日。”宁波海事局相关负责人坦言,“船等证”会产生运营损失。针对这一痛点,宁波海事局将“串联”改成“并联”,推行“一船多证一次通办”。通过“一表申请、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办证时间被压缩至2—3个工作日,效率提升90%以上。更具突破性的是“不停航”改革,船舶在转籍期间可持原证书继续运营,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转籍“零停航”。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的这一实践,不仅在于自身探索创新,更在于为全国改革开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随着22个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如何提升经验复制的效率与适用性,避免“试点即终点”“经验难落地”的问题,成为发挥自贸试验区“综合试验平台”作用的关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陈建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贸试验区要建立“分类授权”与“动态评估”机制,摒弃“一刀切”复制,根据不同自贸试验区的功能定位精准推广适用经验。同时,必须强化“法治保障”和“容错纠错”机制,要激励地方“大胆试”。此外,推广工作应从“单一政策”升级为“跨部门流程再造”的集成创新,建立强效的中央统筹和地方协同平台以确保落地。

    “自贸试验区的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可在四个方面推行机制优化措施。”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一是建立“分级筛选+精准匹配”机制,按“全国普适性、区域适配性、特定场景性”分类经验,搭建全国统一的经验共享平台,关联地方发展需求智能推送。二是完善“试点—评估—推广”闭环,组建跨部门评估团队,从可行性、效益性、风险可控性三方面评估经验,建立“成熟一项、推广一项”的动态机制,避免“一刀切”。三是强化“上下联动+区域协同”,明确国家相关部门统筹责任和地方政府落实责任,鼓励自贸试验区与非试点地区结对共建,开展“手把手”帮扶,同步跟踪推广效果并迭代优化。四是纳入考核激励体系,将经验复制推广成效纳入地方对外开放考核指标,对推广积极、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政策倾斜或试点扩容支持。

    聚焦“硬骨头”集中发力

    要让自贸试验区的创新举措真正落地见效,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从“理念”变为“实践”,绝非简单的政策叠加,而是要聚焦关键领域“硬骨头”集中发力,以系统性改革破除部门壁垒、区域分割与规则差异,才能让创新举措真正穿透“最后一公里”,成为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坚实支撑。

    “坚持高标准,打好攻坚战”是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探索路径。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天津自贸试验区”)为例,2015年4月21日,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设立,十年来,天津自贸试验区全面落实国家赋予的任务使命,实施686项制度创新举措,49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占全国复制推广成果的14.2%,制度创新指数在全国22个自贸试验区中连续多年位列前三。

    回首天津自贸试验区十年来的发展,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主任李文海表示,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规则对接持续深入,制度型开放水平不断提升。第二,制度创新持续突破,资源要素配置能力显著增强。第三,产业赋能持续增强,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第四,协同发展纵深推进,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持续提升。

    从天津自贸试验区放眼全国,为更好地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等创新举措落地见效,应重点把握几个关键领域。

    陈建伟指出,自贸试验区要从“政策优惠”向“制度型开放”转型,主动对标CPTPP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尤其是要在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两大重点领域突破准入壁垒。而实现这一转型的关键,在于聚焦跨境数据流动管理、金融服务开放、专业服务便利化等“边境后”规制的系统性改革,进一步释放新质生产力。同时,还要完善与国际接轨的配套支撑体系,一方面,深化金融领域开放,推进资本项目便利化等;另一方面,健全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为全球投资者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切实增强自贸试验区对全球资源的吸引力与集聚力。

    “推动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关键点在四个方面。”宋向清表示,第一,制度型开放对接。聚焦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突破,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对接。第二,投资与服务业开放。深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改革,缩减外资准入限制,重点扩大金融、科技、医疗、教育等现代服务业开放,完善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第三,贸易便利化升级。推进“单一窗口”全流程数字化,优化跨境电商、市场采购、保税维修等新业态监管模式,简化通关流程、降低合规成本。第四,要素跨境流动畅通。破解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流动壁垒,试点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外籍人才工作许可“一证通”,探索数据跨境安全管理试点。

    平衡好“开放创新与风险防控”

    随着自贸试验区开放程度不断提升,金融、数据、跨境贸易等领域的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加,如何在推动开放创新的同时守住风险底线,构建“放管结合”的监管长效机制,成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课题。自贸试验区的开放,是在符合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同时,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来防范风险。

    “要实现自贸试验区‘放得开、管得住’的核心目标,需重点构建三大监管长效机制,精准平衡开放创新与风险防控。”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第一,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聚焦数据出境、跨境金融等高风险重点领域,制定清晰明确的风险防控规则与操作指引,从制度源头筑牢安全防线。第二,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通监管数据壁垒,实现对跨境贸易、资金流动、要素配置等环节的动态监测与精准识别,提升监管效率与风险预警能力。第三,厘清跨部门、跨区域监管职责边界,建立常态化协同监管与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开放进程中各类风险可防、可控、可处置。

    陈建伟表示,要实现自贸试验区“放得开、管得住”的目标,需以技术赋能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完善监管体系,一方面,应建立健全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核心支撑的“智慧监管”平台,推动监管重心从传统“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实时监测、动态预警转型,提升风险识别与处置的精准度;另一方面,需全面推行“监管沙盒”等弹性治理模式,针对金融科技、跨境数据等高创新领域,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先行先试,通过实践反馈动态优化监管规则,兼顾创新活力与风险底线。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分级”管理机制,依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高信用企业给予审批简化、流程优化等最大便利,对失信企业则联动多部门实施精准联合惩戒,实现监管效率与治理效能的双重提升。

    国家相关部委
    自贸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兄弟自贸试验区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