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我市出台了《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包括6个方面21条具体措施。记者专访了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对措施内容进行解读。
据介绍,此次21条措施的出台,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组织生产、扩大生产,有利于在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时有序复工。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措施主要突出四个用力方向:
一是突出应对疫情防控。重点推动急需医用物资生产、原辅料企业复工和临床应用产品技术研发。在资金方面,综合运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国家疫情防控应急贷款、金融机构信贷等多种方式进行筹措。在项目审批方面,对相关应急项目建立绿色通道,对前后置手续交叉不能办结的,可以先开工开建,相关手续后补。在复工复产方面,既解决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城市运行保障问题,又解决疫情结束后的富余产量收储问题。在企业研发方面,通过启动科技重大专项、给予贴息支持、缩短政策兑现周期给予积极支持。
二是突出稳定企业用工。重点推动企业不缺工、不裁员、不缺资金,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状态。聚焦缺工问题,通过建立重点企业用工输送奖励机制,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院校的积极性。聚焦裁员问题,用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和返还部分失业保险费的方式,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聚焦以创业带动就业,不论是个人还是小微企业,在一定期限、一定额度内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不同程度贴息。
三是突出减税降费提效。重点推动企业在当前人员不宜聚集、不宜随意流动的背景下更加便利地办理税款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对于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延期申报。对于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申请延期缴纳。对于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
四是突出金融服务支持。重点推动企业享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银行方面,强化信贷支持,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助力企业持续发展,不抽贷、断贷、压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优惠利率、专项再贷款利率贴息等支持。保险方面,对受疫情影响遭受损失的企业,优先办理、线上理赔,适当扩展责任范围,采取预付赔款等方式,最大限度保障权益。融资租赁方面,鼓励缓收或减收租金和利息,积极提供差异化优惠租赁服务。
这些具体措施,均是以企业视角为出发点,以对冲疫情影响为导向,以务实管用、精准有力、立即发挥作用为原则,充分考量企业在应对疫情这段特殊时期内所遇到的开工复工难、资金周转难等突出问题,想企业揪心之事,解企业燃眉之急,将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政策原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