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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试验区数字化法庭国内最先进
发布日期: 2015-12-25      来源: 每日新报      作者: 张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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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24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挂牌成立。

    自贸试验区法庭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启用。该法庭将集中管辖涉自贸试验区的金融纠纷、知识产权、房地产及与公司、贸易、投资、票据、保险等有关的民商事案件。涉自贸试验区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也将在自贸试验区法庭审理。

    自贸试验区法庭配有130平米的诉服大厅,建有国内最先进的3.0版数字化审判法庭三个,配有双语庭审自助系统。与有关方面建立了涉自贸试验区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率先建立了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的审判单元。提供中英文双语诉讼指南和服务接待,建有中英文双语网站。配备干警13名,7人为全日制政法院校法律专业或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平均年龄29.8岁。在全院范围内遴选商事、刑事、行政审判领域的38名专家法官建立法庭法官库,视情随时从智库抽调力量做好相关案件的审理。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受理下列各类依法应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管辖,且与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联的民商事案件:

    (一)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天津市辖区内且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下以及一方当事人不在天津市辖区且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房地产纠纷、金融纠纷、与公司、贸易、投资、保险等有关的商事纠纷案件;

    (二)上述案件中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三)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下的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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