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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数据产业化)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2-31      来源: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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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和重要意义

    当前,数据要素已经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大数据的广泛应用将带来生产方式的深刻变化,有利于培育新的业态和经济增长点。同时,数据安全上升为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个人隐私保护任重道远。为贯彻落实《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在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建设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的批复》(津自贸函〔2021〕1号)要求,坚持“应用先行,安全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地大数据“国家队”品牌优势和独立第三方机构属性优势,规范和推动大数据融合共享、开放应用,探索建立数据资源开放应用安全治理与隐私保护制度,自贸区创新发展局起草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数据产业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过程

    《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为指引,在起草过程中,会同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多次调研走访医疗健康机构、数据安全与开发应用企业、医药企业、监管机构等,并赴北京、上海、贵阳等地调研,学习先进地区在数据产业化技术平台搭建、数据要素交易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多次召开研讨会听取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形成《方案》审定稿,并委托律所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以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四部分内容,主要为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指导思想要求基地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用好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大数据“国家队”品牌优势和独立第三方机构属性优势,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推进技术标准、商业模式、监管协同、业态培育创新,打造数据政策与产业创新的“样板间”,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营商环境优化。

    建设目标明确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打造创新驱动、应用引领、开放共享、安全规范的数据产业化基地,通过深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打通数据产业化的痛点堵点,打造全流程、全链条的数据应用新模式,建立健全覆盖技术、产品和管理等方面的大数据标准体系,丰富医疗健康数据应用场景,形成数据驱动创新发展的新模式,以及丰富的数据产业生态。

    主要任务共17条,涉及夯实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的平台基础、探索数据应用规则与标准、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生态、搭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等四个方面,在搭建技术平台和不断丰富数据资源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搭建安全标准体系、探索协同监管模式、明确数据应用规则三个维度,初步建立数据产业化的制度体系。

    保障措施包括组织推进、放权赋能、容错机制、立法保障四个方面。

    政策原文: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数据产业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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