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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验检疫局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单一窗口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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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天津检验检疫局推行行政审批单一窗口,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口受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项目

    1.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认定

    2.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

    3.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4.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5.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

    6.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

    7.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

    8.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二、行政审批窗口

    1.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联检服务中心B 区1 楼检验检疫1、2 号窗口

    联系电话:022-25605185,022-25605186

    联系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4611 号

    2.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服务中心商事经贸服务厅31、32 号窗口

    联系电话:022-84906252,022-94906238

    联系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 号

    3.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21、22 号窗口

    联系电话:022-65817821,022-65817822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庆盛道966 号中船重工大厦

    4.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A 区8、9、10、11 号窗口

    联系电话:022-24538167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号(顺驰桥旁)

    三、其他事项

    自贸试验区窗口可以办理天津局辖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窗口可以办理

    天津局辖区自贸试验区以外区域的行政审批项目。

    本公告自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之日起实施。

    天津检验检疫局

    2015 年4月21日

    国家相关部委
    自贸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兄弟自贸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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