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保税监管场所审批受理模式
天津自贸试验区可向全市复制推广的第一批试点经验
发布日期:
2016-06-20
改革内容:
将自贸试验区内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等保税监管场所审批事项纳入地方集中服务大厅统一受理,推行“一口受理、综合审批、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
做法及成效:
按照天津海关2015年第14号公告,将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业务申请事项纳入自贸试验区各综合服务大厅集中受理。2015年,海关在自贸试验区内批准设立、验收保税仓库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