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集中汇总征税
天津自贸试验区可向全市复制推广的第一批试点经验
发布日期:
2016-06-20
改革内容:
在有效担保前提下,鼓励自贸试验区企业试行集中汇总纳税,享受先放行货物,后定期向海关自主缴税的政策便利。
做法及成效:
按照天津海关2015年第18号公告,实施“集中汇总征税”制度。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共受理该模式报关单1112份,价值7.79亿美元,涉及税款29.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