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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海关监管查验机制
天津自贸试验区可向全市复制推广的第二批试点经验 发布日期: 2017-06-20     

改革内容:

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流程,将提箱、摆箱、派单、预约、查验等串联式查验业务操作改变为并联式业务操作,内部和外部作业并联进行,原有提箱、预约等手续一律取消,查验监管场所凭电子查验通知信息直接办理提箱和摆箱业务。

做法及成效: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支持和促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四)创新监管查验机制。“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流程,逐步由‘串联执法’转为‘并联执法’。完善查验办法,增强查验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非侵入、非干扰式查验比例”,将提箱、摆箱、派单、预约、查验等串联式查验业务操作改变为并联式业务操作,内部和外部作业并联进行,原有提箱、预约等手续一律取消,查验监管场所凭电子查验通知信息直接办理提箱和摆箱业务。较原有模式,可减少综合查验准备时间约1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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